会员中心

会员条件与义务


——会员条件
1、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2、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3、在本团体的业务、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愿意为表面工程以及相关行业学术研究和普及活动贡献力量。

——会员权利
1、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3、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4、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6、要求协会提供指导和协调以及咨询服务。

——会员义务
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2、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3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 

5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
会员层级服务


成都表面工程行业协会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按不同级别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。


——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

1、免费赠送《成都表面工程》杂志,优惠刊发企业广告等及免费刊发企业论文、新闻等资信;

2、免费参加协会年会等会议或会员联谊等活动;

3、优先在协会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推介企业,或链接企业网址;

4、为会员间沟通联络牵线搭桥,积极支持企业参加供需对接活动,互相促进业务成长;

5、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产品需求、招商引资、人才招聘等信息服务;

6、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产业发展、资金扶持、项目申报、国内外会展等政策信息服务,享受协会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

7、协会积极维护会员权益,为会员排忧解难,并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呼声;

8、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展览会、产业对接会、新闻发布会、专业培训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、论坛等活动。

9、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单位资格证书(牌匾),并享有“成都表面工程会员单位”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。

 

——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   

除优先享受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外,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:

1、优先优惠在《成都表面工程》杂志上刊发企业广告及免费刊发企业论文、新闻等资信;

2、优先积极支持企业参加供需对接活动,互相促进业务成长;

3、免费参加协会理事会;

4、优先与协会合作举办活动;

5、获得协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(牌匾),并享有“成都表面工程理事单位”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。

 

——副理事长单位享受的服务

除优先享受直属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,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:

1. 代表本会参加社会活动;

2. 重点推荐企业参加供需对接活动,或授权以协会名义组织开展产业链对接活动。

3.免费参加协会理事会;

4.优先获得在本会相关活动中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;

5.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,担任活动主持人或主讲人;

6.获得协会授予的副理事长单位资格证书、牌匾,并享有“成都表面工程副理事长单位”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。

 

此外,本会将根据会员的需求,不断向会员单位推出更富有特色的增值服务。

以上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表面工程行业协会所有。

 

监事长单位、监事单位视同为会员单位。